​《易经》六十四卦之三十二:恒卦

2025-12-25 11:59 来源:健乐园 点击:

《易经》六十四卦之三十二:恒卦

䷟(下巽上震)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注解】:恒,卦名。恒卦是下巽上震,亦即“雷风恒”。《序卦传》说:“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泰卦的初九和六四交换位置,卦变得到恒卦。犹如阴阳二气交合,故曰“亨”。“恒”,长久之意。下卦为巽,为长女;上卦为震,为长男。符合古人社会观念,故说“无咎”。恒卦阴阳两爻一一相正应,故说“利贞”。下卦为风,为进退;上卦为震,为行;互卦乾为健;互卦兑为悦。故有“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注解】:上卦为震、为刚;下卦为巽、为柔。泰卦的初九和六四交换位置,卦变得到恒卦。故说“刚上而柔下”。震为雷,巽为风,故说“雷风相与”。巽为顺;震为动。恒卦上下两卦的阴阳两爻一一相正应,故说“刚柔皆应”。由夫妇之长久之道,进而推论到自然界和人世间的长久之道。认真观察阴阳变化的恒久现象,则天地万物的真实情状和规律就可以看出来了。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注解】:“易”,改变。“方”,方正之道。雷风相与是自然规律,是自然界的长久之道。君子察观卦象,立身处世时,不改变人生的方正之道。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注解】:“浚”,深入追究。初六阴爻居于卦之下位,上有三个阳爻,犹如渊之象,故说“浚恒”。初六与九四相正应,而且初六居阳位,故说“贞凶”。所应九四居于震卦,震为行,前行之意,故又说“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注解】:初六阴爻居卦之下位,上有三个阳爻,犹如渊之象。下卦为巽,为不果。故说“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注解】:九二以阳爻居于阴位,不当位之象,但居于下卦之中位,犹如“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注解】:九二居于中位,上有六五之中位相正应。故说“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注解】:下卦巽为进退、为不果,互卦乾(九二、九三、九四)为德,故说“不恒其德”。互卦乾错坤,坤为羞;九三在互卦兑(九三、九四、六五)中,兑为毁折。有“羞”之象。九三是阳爻居于阳位,为当位之象,与上六相正应。故而说“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注解】:九三在互卦乾之中,乾错坤,坤为包、为容。故说“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注解】:“田”,打猎。九四爻变,上卦为坤,为地,田之象;上卦为震,为逐。有“田猎”之象。“田无禽”,打猎没有获得禽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注解】:九四以阳爻居于阴位,又不居于中位,既不中且不正,“非其位”之象。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注解】:六五居上卦之中位,下又与九二相正应,故说“恒其德,

贞”。六五以阴柔居阳位,犹如妇人保持柔顺中正之德,符合古代人的伦理观念,故说“妇人吉”。六五爻变,上卦得兑,兑为少女,由长男变少女,有失顺从之意;六五爻变,初至上犹如一个坎卦,坎为凶,故说“夫子凶”。“夫子”,指男子。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注解】:六五居上卦之中位,下又与九二相正应,故说“从一而终”。乾为义。六五爻变,上卦得兑,兑为少女,由长男变少女,有失顺从之意,

上六:振恒,凶。

【注解】:“振”,震动。上六居于卦之极位。又是上卦震之终位,震为动,又是阴柔之爻,犹如震动不能保持长久之象,故“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注解】:上六是大而无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