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行贿罪、滥用职权罪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蒲芝龙采取强制措施

2025-06-20 19:36 来源:健乐园 点击:

因涉嫌行贿罪、滥用职权罪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蒲芝龙采取强制措施

今(27)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蒲芝龙等3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书面)。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蒲芝龙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内容,市七届人大代表蒲芝龙因涉嫌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应当对其刑事拘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蒲芝龙采取强制措施。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许可对蒲芝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许亚琴

蒲芝龙

蒲芝龙,男,汉族,1963年1月生(48岁),南充市嘉陵区人,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1.09-1983.08南充财贸学校物价专业学生

1983.08-1988.01南充县供销社物价员、办公室主任(其间:1986.06四川大学党政干部专业大专自考毕业)

1988.01-1993.01南充县供销社副主任

1993.01-1993.10南充县供销社主任

1993.10-1996.05南充市高坪区供销社主任

1996.05-1997.05南充市供销社副主任兼南充市高坪区供销社主任

1997.05-2001.03南充市高坪区政府副区长

2001.03-2002.07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其间:1999.09-2001.12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大学学习)

2002.07-2005.06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5.06-2005.07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

2005.07-2005.08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2005.08-2006.07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6.07-2006.10中共阆中市委书记

2006.10-2011.10中共阆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 中共泸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