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丨兰岚:“立法为民”的执着追求者

2026-04-08 08:17 来源:健乐园 点击: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丨兰岚:“立法为民”的执着追求者

她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当做安身立业的价值追求,她把‘不因无人而不芳’作为执着进取的职业操守,她是法制战线上历练13年的年轻老同志,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勇于进取、敢于担当的‘立法为民’执着追求者!她就是攀枝花司法局兰岚。

图丨兰岚主持征求意见座谈话

她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投资促进先进个人”“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先后两次被授予“四川省政府法制系统先进个人”。

她珍视荣誉,但她这样看待荣誉:我始终把荣誉视作党和群众的叮嘱期盼,把证书当成自己与自己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她乐观自信,但她这样提醒自己:一种证书就是一种责任和坚守,一份荣誉就是一份担当和进取,我不会忘记初心,我一直在“执法为民”的道路上。

01

尊重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选择权

2017年,作为法制办法规科长的她,承担了组织起草《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任务,这是建市52年以来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对于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压力可想而知。

起草过程中,不同的声音交织出现:

“搞绿化条例,会不会影响开发商的利益?”

“攀枝花是山地城市,不比平原地区,绿化不好搞”

“攀枝花阳光照射强,绿化植物不易存活”,

……

是退?是进?她也犹豫。但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环境选择权的认同让她不再犹豫。她以风的清柔、心的静想坚持着——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环境选择权必须尊重;开发商的投资利益必须依法保障;攀枝花山地城市、立体农业的地方特色必须体现!

图丨兰岚在调研中听取意见

她在如何确定绿化指标问题上,坚持“适度引领、不盲目攀比”,不照抄照搬平原城市的模式,巧妙地将山地城市、康养城市和特色花果概念融合,针对山地城市平面绿化资源不足的市情,创造性地提出了“采用挡墙绿化、坡面绿化、护坡绿化等措施,强化立体绿化”的思路,规定“新建公共建筑具备立体绿化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鼓励采用体现本市观花、观果特色的乔、灌木用于绿化项目建设”,有效的解决了该市绿化用地不足的问题,体现了“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地方特色,增强了操作性,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认可。

02

致力于立法的公信力

2011年至2013年,攀枝花市医患纠纷发生较多,制定《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暂行办法》刻不容缓。2014年,还是兰岚,还是这位年轻的立法者勇敢地接受了挑战。

调查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印证了她内心深处的认知,即《办法》的核心内容应是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配置。如,患方当事人单独申请调解时,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具有配合义务?有一种意见认为,医患双方属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对医疗机构设置过多义务。但她坚持认为,医患关系中,公立医疗机构系政府投资具有公益性且处于强势地位,不能简单狭隘理解平等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因此,引入具有公信力的人民调解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是原有解决医患纠纷途径的强力补充,更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必然。

图丨兰岚校审文稿

她起草的《办法》中,体现了调解优先与调解自愿相结合、结合全市实际组建医调委、组建咨询专家库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明确人民调解员遴选和回避规则保证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维护医疗秩序维护社会公众正常就医权利等原则,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办法》的出台,有效缓解了医患纠纷,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因《办法》出台而组建的医调委,2014年至2018年间,为医疗机构减少经济损失1.2亿元。

03

不因无人而不芳

枯燥的条文中跳动着人性关爱的灵韵,本就是立法工作者的至上追求。现代社会的物欲横流,使急功近利者对立法工作望而却步,但依然捂不住立法工作者强力从事的独自芬芳。

图丨兰岚查阅地方志档案资料

有人曾问兰岚:如果再选一次,你还会选择立法工作吗?

兰岚沉思回答:静思生命飞扬涵义,我当然会的!人嘛,不因无人而不芳!

文章来源丨攀枝花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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